办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须知

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
 
办证程序: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→资料初审→受理→资料核查→现场验收→ 核发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  
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要求:

 
  1.经营场所与有毒物质(农药、化合物、气体等)的生产或产生作用的场所保持安全的距离,处于废水、废气、有机废物、排污、垃圾堆放处理、粉尘等污染源影响范围之外;
  2.环境整洁,卫生状况良好,有良好的通风、采光、照明;
  3.地面、墙面、顶面应采用不渗水、不吸水、无毒、易清洗材料铺砌或涂覆,下水道出口应闭合严密;
  4.有仓储场所的,食品存放应设专门区域,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。
  5.有相应的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等设施,不得用药灭鼠;
  6.配有食品陈列或摆放设备;
  7.经营散装食品配有洗手设备和存放垃圾的容器;大中型商场、超市设置更衣间,并有洗手、消毒以及处理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。
  8.食品与非食品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;
  9.散装食品应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,接触食品的人员、工具、容器、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卫生要求;
  10.食品不能与有毒有害物质(农药、化学危险品等)同店经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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